【18】農地種電,會不會被課地價稅?

<轉錄>農地上設置再生能源設施,會不會影響田賦之課徵而被改課地價稅?

苗栗縣政府稅務局表示,農業用地必須同時符合「農地」及「農用」,才符號課徵田賦(目前停徵),亦即農地上若申請設置再生能源設施,也就是常聽到的「種電」,必須結合農業經營,才可以繼續課徵田賦。

稅務局進一步說明,農業設施上附屬太陽能設施,必須是「合法容許使用」和「合法的綠能設施」,而且在太陽能板設施底下仍有種植作物等農業使用,始有課徵田賦的適用;但若是「直接架設在地面」,非與農業設施結合之綠能設施,因已「非農業使用」,該部分面積將會被「改課地價稅」。

該局特別呼籲民眾,在農地上興建任何建物或設施前,最好事先詢問當地鄉鎮市公所農業或建管單位,是否須申請容許使用或建造執照,以免造成農地違規使用而被改課徵地價稅影響權益。

轉錄:雲林縣政府稅務局土地稅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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