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12】農地可以放貨櫃嗎?要申請嗎?

前言:

「放貨櫃可以喔!13坪內可以喔!無固定基礎設施可以喔!沒有打水泥就可以喔!有關係就沒關係喔!」常常在網路上看到許多好奇發問,然後就釣出了一堆夢幻答案,那麼,我們就來談談那所謂的模糊地帶,以相關的規範「建築法、農發條例8-1條、區域計畫法罰責」來看,到底夠不夠模糊?

一、農地可以放貨櫃嗎?

可以!但是要申請!

幾乎農地上所有的固定設施都要申請(除了田梗),而申請的前題是現場有大量的農作物,產生了合理的設施需求。

而我們常聽到的行動屋(貨櫃屋/組合屋)放在土地上、沒有固定就沒事,這是走模糊地帶的作法,也就是主打「一旦被檢舉我就吊走,檢查完我再吊回來」的模式,所以並不是貨櫃屋、組合屋用放的就不會被檢舉也不用吊走公家機關不會罰,不是那麼簡單的,如果採模糊地帶的作法,那至少也得落實模糊地帶的執行(不想被罰就真的吊走)。

當然實務上,這種作法在絕大部份的地主來說,就算被檢舉最後也懶得吊走,乾脆認了違建直接受罰,就賭鄰居不會連續檢舉,也賭政府不會強拆,甚至有人會誤以為被罰款完,後續開始繳地價稅就不會拆了,這全都是幻想喔!

註:建地沒申請就放屋一樣是違建,只不過與農業單位無關,歸建管單位管理而已。

一、貨櫃用放的可移動,符合農發條例8-1條的無固定基礎設施定義?

  • 農委會於108年的農企字第1080225180號函文中,針對「農地上置放貨櫃(底下僅墊空心磚)」,是否符合「農發條例8-1條」中的無固定基礎設施且免申請農業設施容許,做出了解釋,即農發條例8-1條所定義之設施,必須無「建築法第4條」之定義,但貨櫃整體結構符合建築法第4條,僅管底下僅墊磚而無固定,仍不宜認定為無固定基礎設施。
  • 而建築法第4條的定義為:「本法所稱建築物定著於土地上或地面下具有頂蓋樑柱牆壁,供個人使用或公眾使用之構造物或雜項工作物。」
  • 當然,如果現場只是10呎小貨櫃放著,裡面真的也只是放著農用資材,而且現況的確有著大量農作物的合理性,某些承辦"也許“還是願意通融的,畢竟明確是為了農用方便也沒影響他人,但請不要怪承辦找你麻煩,因為通常是有人去檢舉,公家機關就必須受理並稽查。
  • 當然也遇過申請時,鄉公所承辦嫌麻煩,說貨櫃用放的就不要浪費他們時間來申請,他們很忙(正在處理賄選事件),鄉公所說要是有人檢舉就吊走就不怕被罰,但反問鄉公所如果沒申請但後續有人一直檢舉怎麼辦?難道一直花錢吊走嗎?鄉公所回,沒發生的事你現在想那麼多幹什麼?

資源來源:農企字第1080225180號

二、農地農用的定義:

首先,農地農用是指「看得出農業產值與用途的農作物」,並不是在農地上鋪滿漂亮草皮、園藝造景、烤肉露營、休閒渡假;而針對「申請農證過戶、申請資材室、申請農舍」這三者,又有不同程度的農用審查標準,當然是愈後者愈嚴格,例如要求農保、實際產銷證明,證明這真的是農用的農地,而你真的是從農的農民

三、農發條例8-1條的重點:

農業用地上申請以竹木、稻草、塑膠材料、角鋼、鐵絲網或其他材料搭建無固定基礎之臨時性與農業生產有關之設施,免申請建築執照…(後略)。農業用地上興建有固定基礎之農業設施,應先申請農業設施之容許使用,並依法申請建築執照。但農業設施面積在45平方公尺以下,且屬一層樓之建築者,免申請建築執照…(後略)。

以上,你該先理解的模糊地帶在於:
1.若設施無固定基礎,免申請「農業設施容許」。
2.若設施面積在45平方公尺以下且一層樓,要申請「農業設施容許」,但免申請「建築執照」。
3.重點是,設施結構本身符合建築法第4條,就算用放的也不適用本條例(例如貨櫃)。

詳見:農業發展條例8-1條

四、區域計劃法罰則的重點:

區域計劃法第21條:違反第十五條第一項之管制使用土地者,由該管直轄市、縣(市)政府處新台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,並得限期令其變更使用、停止使用或拆除其地上物恢復原狀。

前項情形經限期變更使用、停止使用或拆除地上物恢復原狀而不遵從者,得按次處罰,並停止供水、供電、封閉、強制拆除或採取其他恢復原狀之措施,其費用由土地或地上物所有人、使用人或管理人負擔。

前二項罰鍰,經限期繳納逾期不繳納者,移送法院強制執行

重點:被檢舉認定是違建就會罰、還可以連續罰、斷你水電、還可以強拆(拆遷費要你事後繳),其實說真的,BoB也認為被強拆的機率不高,實際上你要擔心的,是你的鄰居下定決心要跟你鬥到底,每個月檢舉你,你是得罰錢罰一輩子直到他上天堂的,真的遇到了這種狠人鄰居時,你要怎麼辦?

詳見:區域計劃法-第五章第21條

五、結論到底是什麼?

一般人期待的答案,都是「放心啦!罰個錢繳個稅之後就沒事了!」,但是公家機關怎麼可能給你這種答案?最終,就是你自己評估連續被檢舉、連續罰款、被強拆的機率高低,以及你有沒有能力承擔?而且違規其實也不分藍綠的:宜蘭疑似公家機關貪汙包庇被抓還沒拆?綠營蘇嘉全的違規農舍還沒拆?藍營韓國瑜的違規農舍

在社群平台中發問,10個人會有 11個答案。

網上這句話很中肯,因為都是聽說、都不用負責任,所以天馬行空的說法都出來了,許多人說貨櫃不會被罰,因為是「暫放」,不能說完全錯,但大家心裡都清楚,那個「暫放」的貨櫃,不會真的只是「暫放」而已,最後也都懶得移動了,無法移動的移動屋,你覺得還有意義嗎?

當然,每當這種時刻,總會有路人冒出來,回一句""有關係就沒關係“" ,這句話瀟灑帥爆,但…有些沒用的話,放心底就好。

說真的,二分半農莊蓋棟小木屋真的很夢幻,百坪小農園放個貨櫃更是貼近都市人的半農夢,尤其是被一群熱愛田園生活的人,以小型社區的方式經營著,其實真的很美好…,然而,土地是你的沒有錯,但使用規則是國家訂的,太過於天真浪漫,現實就會賞你一巴掌,所以,我們應該思考的,是如何維持農地農用的初衷,從這邊出發才對。

如果你不看新聞,你與時事脫節;如果你看新聞,你與事實脫節。

以上結論,如果聽完你還是想冒險,那麼無論是任何規格任何材質,違建就是要低調,地點愈偏僻愈好(不易發現)、現況保留樹木愈多愈好(擋住空拍),然後要敦親睦鄰(避免檢舉),甚至,你也可以認真考慮如何保持可移動性,在你不幸被檢舉時,你要如何吊走並且還原農地現況,落實「移動屋暫放」的定義,但你就要思考廁所、化糞池、排水等的實務問題,要如何克服。

如果要做一件事,你自己需要作好功課,再決定要走哪一條路,每一條路都有捨與得,也都有優與缺,下決定的那個人自行承擔好壞。無論如何,凡事動手前都再想一下,寧願辛苦一陣子,也不要煩惱一輩子。

雪崩時,沒有一片雪花是無辜的。

每個人心中都有一把尺,找到它,想清楚,別後悔。

六、關於合法申請,職人農顧能提供什麼協助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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